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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一项制度三个环节”建立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

为加强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规范引导和培育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带动作用,确保温州商贸业持续健康发展,温州市局从“一项制度两个环节”入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市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建设,有效助推上限入统工作落实。

一、建立“一项工作制度”,推进后备企业信息库落地生根。做大做强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接近限额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督导”的思路,近日,温州市局出台《关于建立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的通知》(温统办〔2018〕19号),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产业集聚区统计局根据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税务申报、登记注册、大中型电子商务单位名单等信息,按照一定规模标准,整理限下转限上重点培育对象,并每季度动态更新。各乡镇、街道对辖区限下转限上重点培育对象开展大起底排查,建立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培育库,逐级上报汇总到市统计局,建立全市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

二、强化  “动态监测”环节,助力贸易限上企业应统尽统温州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对本地区成长性好、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潜力较大、实际销售收入达到准限上标准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小微型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切实掌握企业数量、生产经营等情况,按照限下转限上入库申报工作要求,分类建立本地区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台账,并对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动态监测。各县(市、区)统计局、产业集聚区统计局加强引导和规范,进行分类指导,对库内后备企业每季度调整一次,指导督促达标未纳统企业尽快申报纳统,实现限上企业应统尽统。

三、强化  “部门合作”环节,深化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各县(市、区)统计局、产业集聚区统计局迅速行动,加强部门合作,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合力,及时从相关部门取得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需要的相关信息。例如,登记注册经营单位名录等信息来源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等信息来源于县级税务部门,大中型电子商务单位名单等信息来源于县级商务部门。统计局每个季度从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取得限上后备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通报给其他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交流,实现了部门间良性互动,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四、强化  “考核评价”环节,确保各地扎实推进彰显实效。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温州市局将此项工作制度成效纳入专业考核内容,要求各地加强人员保障,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后备企业入库信息真实全面。二是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全市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建立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评价,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年底专业考核时在加分项中给予加分,对因工作重视不足、措施不力、人员不到位等造成进度缓慢的县(市、区)将予以通报批评,从奖惩机制入手,切实做好限下转限上后备企业信息库建立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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