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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经普办立足“专”字做好清查辅助指标设计

当前,根据国家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单位清查表以“查全单位总数”为目标,清查表中未设有相关经济指标。温州市经普办为了能提早做好相关数据审核,在综合试点的清查表中增设相关辅助指标,并对指标设计进行了多次的业务研讨。

一、专题讨论,谨慎选择辅助指标。温州市在6月份的市级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前期,召集工业、服务业、投资、社科以及核算处负责人,专题讨论关于在清查表中增设清查辅助指标相关问题,在综合各处室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历次经济普查工作经验,增设的主营业务收入、期末从业人员数以及工业企业用电量三个辅助指标,报局领导同意后,制作清查辅助表。  

二、专项试点,深入开展摸底调研。在试点培训过程中,市经普办就清查辅助指标设计和要求进行了统一培训,要求各地以问题为导向,记录相关问题。各地普遍反映“主营业务收入”数据难以收集,调查对象配合程度差,且数据失真情况严重。“工业企业用电量”指标相对好一点,但收集也有一定的困难。是否需要在全面铺开的清查摸底表中增设指标,增设什么指标,需要继续积极调研,市经普办要求各地针对该问题在县一级试点中开展进一步的摸底调研。

三、专业分析,深入研究收入与主要指标关系。通过前期的调查研究,市经普办认为在清查表中增设相关指标有必要,但必须十分慎重,既要满足我们掌握经济总量需要,又要减少普查员入户工作量的要求。市办根据试点情况,将与收入紧密相关的人数以及用电量指标开展专题分析,从市级层面研究如何用简单指标的填报来预测收入数据,供各地借鉴参考。并将通过实践进一步证明,最终经过慎重讨论研究后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既有实效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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