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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将第四次经济普查列入2018年政府重点工作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3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姚高员代表温州市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做好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有力推动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

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来,温州市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多次调研,督导经济普查工作。在3月11日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后,温州市局立即行动,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广泛征求领导小组单位意见,3月3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这标志着温州在全省率先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在2018年4月10日前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实现全省率先建立市县普查机构。

下一步,温州市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科学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合力解决经济普查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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