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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以2017年11月1日零时为时点,进行了全市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的全市2017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21.5万人,与2016年末常住人口917.5万人相比,增加4.0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642.3万人,农村人口为279.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69.7%,与2016年相比,上升0.7个百分点。

三、自然增长状况

2017年,全市出生人口为12.6万人,死亡人口为4.6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8.0万人。出生率为13.7‰,死亡率为5.0‰,自然增长率为8.7‰。与2016年相比,出生率上升0.5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1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上升0.4个千分点。

四、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数据

地    区

年末常住人口(万人)

城镇化率(%)

温州市

921.50

69.70

鹿城区

123.59

90.42

龙湾区

72.11

90.86

瓯海区

94.50

87.70

洞头区

10.15

53.79

瑞安市

142.88

67.11

乐清市

141.41

56.87

永嘉县

83.52

63.95

平阳县

79.48

57.20

苍南县

124.07

62.79

文成县

24.30

46.91

泰顺县

25.49

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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