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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局“四渠道”开展统计法制宣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平阳县局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拓“四渠道”,以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渠道一是通过各乡镇统计信息中心及局内各专业科室进行广泛宣传,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抓好广泛宣传和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渠道二是有效利用”一套表平台”开展统计宣传,深化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渠道是开展“广场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服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渠道是利用平阳报进行统计普法宣传。在报纸上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政策,宣传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重要意义,使统计法律意识不断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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