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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以“三全”之策推进数据质量管控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1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8〕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规范和从严管控温州市统计数据生产,提升统计调查能力和统计公信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温州市局制定了《温州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推进数据质量管控全流程、全专业、全地域覆盖。

一、管控机制全专业覆盖。为确保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采集、审核、评估、检查等各项管控机制规范有序,温州市局根据国家统计制度及省局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的要求,相继建立了名录库、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上能源、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服务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劳动工资、研发和软投入、开发区循环经济、低收入农户、特色小镇、第四次经济普查、社情民意调查等19个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确保管控机制全专业覆盖。

二、管控措施全流程覆盖。全市重点针对调查对象界定、数据采集审核、数据质量核查、移送执法检查、数据质量评估、全程留痕备案等关键环节建立了涵盖数据生产全流程的数据质量管控制度。明确要求各专业从接受调查对象上报数据开始逐级对照审核规则严把数据质量关,及时组织全面数据质量评估,全面实施数据质量核查,及时移送统计违法线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

三、核查稽查全地域覆盖。数据质量核查、执法稽查是统计数据质量事后监管的主要方式,也是统计部门打击统计违法行为,树立统计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温州市局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数据质量,在工业、能源、农业、科技、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等主要专业定期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核查,重点针对数据异常、波动大、相关指标不匹配、频繁修改等问题开展核查。核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依照《温州市统计局统计违法线索移送制度》移送市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立案查处。市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在重点稽查、随机稽查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基层统计执法力量,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交叉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功能区,确保执法检查覆盖所有主要专业。同时所有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均按照制度要求做到全程留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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