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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四点发力”推动海洋经济统计试点工作新突破

国家统计局批复温州成为国家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创新试点城市一年来,温州市局大胆创新,探索建立涉海单位名录库、完善核算制度、建立监测体系,并积极总结,力求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创新成果。

一、创建涉海单位名录,夯实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基础。建立涉海单位名录库是开展海洋经济统计监测的基础。市局积极探索,深入研讨,确定涉海单位的认定依据;结合温州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充分利用统计一套表系统,开展涉海单位筛查、统计调查等,初步认定涉海企业3412家,其中涉海“四上”单位913家,共涉及135个小类。

二、探索完善核算制度,准确反映海洋渔业现状。现有渔业生产调查和增加值核算制度存在产品品种过于简单、平均价格难以准确调查等问题,用简单产品产量法核算渔业增加值难以真实反映渔业的供给侧改革。因此,市局指导洞头区统计局结合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实际,撰写了《关于渔业增加值核算改革的几点设想》,提出了季度渔业增加值核算增加分品种结构、季报核算由“产量法”向“产值法”和“产量法”并举转变、拓宽渔业产值和增加值范围等5项对策建议。

三、全国首创市县两级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办法,完善监测体系。积极开拓、大胆创新,制定了适合市县的《温州市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办法(试行)》(温统发〔2017〕72号),温州市是全国唯一开创市县两级海洋经济统计监测办法的城市。该《监测办法》主要特点:一是根据实际确定行业剥离系数。基于温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依托统计部门“四上”单位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通过统计涉海企业海洋经济营收占比等数据确定行业剥离系数,较省级剥离系数更加适合市县两级核算。二是县级样本代表性较强。该《办法》在已建立涉海企业名录库的基础上,利用企业法测算增加值等数据,解决了省级行业推算法到县级将出现样本代表性不足等问题。三是应用最新行业分类代码。该《办法》使用2017年最新行业分类代码,较省级2011年行业分类代码更具适用性。

四、编制国家试点工作成果汇集,推广温州经验。市局创新课题开发方式,研讨确定市局相关专业处室、涉海县(市、区)统计局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论文12篇;指导洞头区制定《海洋经济增加值核算改革方案》《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经济监测体系》;多次召开涉海县(市、区)统计局工作推进会、交流会等,力促全市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创新成果开发取得积极成效,并编辑形成《温州市海洋经济统计国家试点工作成果汇集》,进一步推广温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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