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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经普办10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时间:2018-10-18 09:46:43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

10月份,温州市要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包括查遗补漏、编码、审核、质量评估、数据验收等,现将市经普办10月份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完成全部单位的查遗补漏工作。10月10日前,根据第一轮地毯式清查摸底结果,市办下发各地重点查遗补漏名单,包括重点核查单位、重要核查单位和一般核查单位;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增加县级查遗补漏重点名单;1018日前完成全部的查遗补漏工作。

2.完成编码审核及差错修改。10月10日前,要求各地经普办要全面启动编码工作,对业务活动描写不规范的要提前做好审核、反馈及修改工作。1010-20日之间,各县(市、区)及产业集聚区要集中人员力量做好各类编码工作,包括编制行业代码、经济活动代码、统计用区划代码、临时组织机构代码,标记视同法人单位、审核认定文化产业单位、标记特殊建筑物、标记园区代码,及进行编码审核。1021-25日之间,市经普办组织全市编码会审。1028日前,各地经普办要完成编码审核、差错修改和验收工作。

3.完成清查表审核工作。10月10日开始,各地经普办每天要在清查比对系统中发现各种差错反馈至乡镇及普查员修改;1020日前,各地经普办要完成清查数据审核工作;1021-25日,市经普办将组织数据会审,并反馈审核结果;1028日前,各地经普办要完成数据差错审核修改工作。

4.完成清查数据验收工作。10月29日前,各县(市、区)及产业集聚区要对清查表数据进行验收;1030日前,全市要完成对各地数据的验收工作,上报省经普办。

5.参加全省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及相关工作培训班的名单。10月16日至18日,参加全省在江山国际大酒店举办全省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及相关工作培训班,请各地于1010日前,将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的业务人员1名上报市经普办。

6.印发2018年四经普工作考核办法。10月8日前下发2018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地1010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7.其他工作将根据省局通知,及时做好上情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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