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编码及数据审核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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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经普办〔2018〕31号
各县(市、区)经普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经普办,市经普办内设工作小组: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规范》《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编码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关于成立浙江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编码及数据审核组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编码及数据审核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市经普办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成编码组,开展单位清查编码及数据审核工作。 业务一组(核算与重点产业)组长:李 益 业务二组(工业、能源)组长:韩祖英 业务三组(投资)组长:潘峻峰 业务四组(服务业)组长:黄和笛 业务五组(社科)组长:施 勇 综合业务组组长:杨宗浪 各组成员为相关专业人员。 二、工作要求 市编码及数据审核组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编码工作规范》以及《关于印发<温州市第四次经济普查编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编码及数据审核工作,并积极指导、帮助、督促县、乡两级开展编码及数据审核工作。市经普办要在2018年10月28日前完成清查数据的编码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普查数据的编码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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