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8/2017-00180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7-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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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统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全面提高投资统计工作水平,确保投资数据真实可靠,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根据国家、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当前投资统计深化改革的艰巨性 当前国家、省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投资统计改革、严防投资数据弄虚作假。今年开始投资统计全面实行全国、全省联网直报,并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优化投资统计组织管理模式,规范投资数据产生的全过程管控,对当前各级投资统计队伍和统计业务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投资统计工作任务成倍增加。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当前投资统计深化改革面临的形势和存在问题,切实加强投资统计各项要素保障。一要周密部署各项改革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通盘考虑,周密部署,扎实抓好各项投资统计改革任务。二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只有真实可靠的投资数据,才能科学服务党委政府决策。要坚决防止投资数据弄虚作假,努力做到应统尽统,确保投资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地推进扩大有效投资状况及存在问题。三要强化依法依规统计的理念。要增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敬畏意识,严格规范投资统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投资统计制度,加强投资统计基础建设,提高投资统计抗干扰能力,确保投资统计独立性,如实报送投资数据。四要增强各级投资统计力量。要将业务精、责任心强的统计业务骨干充实到县、乡两级投资统计岗位,各级投资统计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投资统计改革繁重任务的需求,确保有专职人员负责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工作。鼓励投资统计力量不足的县、乡镇(街道)统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向社会购买统计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投资统计业务建设 (一)新项目入库规范化工程 认真落实国家、省统计局新项目入库审批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新项目入库管理,把好投资数据源头质量关。 1、入库材料要求 (1)非单纯购置项目入库材料。具体包括: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能够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②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完整,要有合同金额、工期、施工内容及双方签字盖章,国有或国有控股投资项目的合同必须是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合同;③现场照片。要提供近景和远景照各一张,照片上要有拍摄日期,并注明施工地点及开工时间,能准确反映开工情况,标化工地要提供指示牌照片。 (2)单纯设备购置项目入库材料。具体包括:①设备购置合同。合同内容完整,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单个合同额应达到500万元以上;②设备到位照片。近景和远景照各一张,以及设备标牌照。③设备购置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金额能充分证明设备价值及当期支付情况。 (3)其他入库材料。省外法人单位的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需增报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省内非法人单位的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需增报营业执照(或证书)。 (4)补充说明材料。对于入库资料不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入库。项目确已开工且急需入库的计划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填写《投资项目新增入库补充说明表》(见附表1),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后,可适当减少申报材料,给予入库。 2、实行分级管理 (1)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入库材料由县级统计部门负责收集初审,每月16日前通过“三上”审批系统或“和利时”程序上报市统计局审核后,报省统计局批准。 (2)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非工业项目及1000万元至5000万元工业项目入库材料由县级统计部门负责收集初审,每月20日前报送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定期召开新项目入库联审会议,组织交叉审核确认后,推送到联网直报平台。 (3)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至2000万元非工业项目及500万元至1000万元工业项目入库材料由县级统计部门负责收集并审核确认,并报市统计局推送到联网直报平台。 (4)各乡镇(街道)每月需填报《属地新项目入库确认表》(见附件2),经入库材料核实人员及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政府公章后报县级统计部门,县级统计局收集整理后,每月20日前报市统计局备案。 3.几项规定要求 (1)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不得在5000万元以下项目平台入库;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不得拆分上报,拆分上报的项目视同编造虚假项目处理。 (2)单纯购置房屋和旧设备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单纯拆迁项目、单纯装修项目;打捆报送项目;重复报送项目、虚假项目等不符合投资统计制度的项目不得入库。 (3)新开工项目提供的入库审批材料须是原件或照片、扫描件。 (4)新开工项目入库后,未经市统计局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行业代码、建设属性等所有属性指标。 (5)若发现新开工项目入库书面材料明显伪造行为,立即暂停所属乡镇(街道)所有新开工项目入库审批,并将所有新开工项目纳入县级交叉联审范围,直到该乡镇(街道)整改到位。若多次次发现新开工项目入库书面材料明显伪造行为,暂时收回所属县(市、区)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非工项目和1000万以下工业项目新开工入库审核权限,直到整改落实到位。 (二)“一项目一档案”强化工程 以国有投资项目为切入点,以点带面,规范提升投资项目统计基础,确保投资数出有据、真实可靠。 1、台账格式规范要求 近期我局修正完善投资统计台账格式,以满足更多项目的一般需求,更加严密衔接投资报表与基础资料,准确反映每一笔投资费用的发生。今年开始各地新开工项目统计台账推广使用新台账格式,原则上不允许对台账格式中基本要求的内容进行删减,但允许根据实际需要做适当添加;已按照2016年台账格式完整建立统计台账的续建项目可以继续沿用。若个别项目存在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台账新格式要求执行的,需请示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后单独调整。 2、资料整理要求 (1)基本要求。①内容真实。基础资料必须真实,不得伪造或冒充;②完整清晰。原则上要求原件、或照片、扫描件,内容完整,画面清晰;③查询方便。基础资料要与统计台账配套,做到存放有序。 (2)项目资料。①基础资料。具体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整体设计文件、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必备的基础资料;②建安工程资料。具体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表、工程款发票、开工照片及每个报告期照片等;③设备工器具购置资料。具体包括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设备照片等;④其他费用资料。具体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款发票、其他相关费用发票等;⑤财务报表。指业主单位每个月资产负债表。 3、实行档案化管理 加强投资统计台账的档案化管理,指导项目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投资统计台账档案管理制度,将责任分工落实到位;实行项目资料分类归档管理,建立基础资料、建安资料、设备购置资料、其他费用及财务报表等细化归档制度;按照统一制订的格式向每个项目单位发放投资统计档案盒及投资统计须知等资料,鼓励项目单位推广使用投资统计电子台账。 4、工作要求 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建档标准,积极做好日常业务指导,项目建档率要达到100%。要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对2000万元以上项目建档工作开展检查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其中,计划总投资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三)统计报表质量提升工程 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报表审核工作,杜绝报表指标漏报、错报现象发生,确保主要指标间逻辑关系正确。 1、完善审核条件 在国家、省统计局规定审核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温州实际,市统计局将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增设部分逻辑审核条件。县级统计部门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增设逻辑审核条件,进一步完善报表逻辑审核功能。 2、实行即报即审 将审核关口前移,实行即报即审,及时审核查询和反馈报表逻辑错误,督促企业(项目单位)及时修订错误数据。从严把控审核与投资考核相关的投资额及投资属性指标的强制审核错误,不得自行设置不审,确有事实依据,须报市统计局批准同意。除提示性核实条件外,其他逻辑错误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原因说明不得简单填写“已核实”、“情况属实”。要加大国家统计局新增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审核力度,对网报平台中不能提供统一代码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核实。 3、规范审核流程 各地在上报投资定报时,要报送投资统计联网直报通审说明;要逐级规范县级统计部门、乡镇(街道)、项目单位报表审核流程及工作职责,适应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纳入全省联网直报平台后市、县两级数据处理权限大幅缩小的问题;加大数据评估力度,在验收前要汇总生成综合数据,对总量、增速、结构等进行核实评估,及时发现本地区数据异常变动情况。 (四)投资业务培训提质工程 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全年投资统计业务培训方案,确保项目单位投资统计人员培训覆盖率和培训合格率均达到100%。 1、组建统一团队 以县、乡两级投资统计骨干为核心师资,从统计系统内部聘请具有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专业领域知识的专家,组建统一的投资统计业务培训团队,全面负责辖区内投资项目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2、编制统一教材 深入学习投资统计相关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仔细研究本地投资项目特点,认真梳理当前投资统计要点,以简单易懂原则,统一编制投资统计业务教材,教材内容主要包括投资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制宣传、工程管理基础知识、财务管理基础知识等内容。 3、确保培训效果 按照统一教材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即时培训、上门辅导、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辅导,确保每位投资统计人员培训到位。要求新开工项目单位投资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后,必须通过考试合格,能够熟练掌握数据填报要求及程序操作技能,更好开展投资项目统计工作。为提高培训效率,降低培训成本,鼓励创新利用移动设备或计算机网络搭建教学平台,将培训内容、考试系统及统计法制宣传等内容推送给投资项目统计人员。 三、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质量检查 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统计稽查、执法检查、统计巡查、自查自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部门和项目单位投资统计监管,着重查处投资统计“无中生有”、“短、平、快”和“重复统计”等人为造假项目。对检查中发现投资统计监管不力、投资数据质量问题严重的地方政府、统计部门以及相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实行通报批评、统计警示约谈或根据相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进行统计追责;从严查处各类投资统计违法案件,震慑统计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依法依规统计氛围。 (一)开展投资统计自查 在上半年省统计局开展投资数据全面核查前,各地要全面组织开展投资数据质量以及投资统计基础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纠正各类违规投资统计行为,督促推进投资统计基础建设。 (二)强化常规统计核查 县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投资统计核查力度,对投资增速波动较大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核查,并加大立案查处投资统计违法案件力度。重点核查对象:各级各批次集中开工项目、重点领域项目及重点项目、报表逻辑审核差错较多的项目、没有“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的项目、“短、平、快”项目、未建立投资统计台账或台账不规范的项目等。在核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投资完成情况证明材料的项目,从严立案查处。 市统计局将不定期开展核查工作。针对增速波动较大的重点(或投资规模较大)乡镇(街道),不定期地从各县(市、区)及市级功能区选择1-2个镇街,随机抽取若干个投资项目,开展投资数据真实性现场核查;针对增速波动较大的非重点(或投资规模较小)的乡镇(街道),不定期采取“双指定”方式,即指定乡镇(街道)、指定项目,由县级统计部门组织现场核查,并将核查认定结果以及整改意见上报市统计局备案,市统计局再从指定核查项目中复查若干项目,对检查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县级统计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并增加“飞行检查”频率,对复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较严重的项目,均立案查处。 (三)开展投资统计基础建设情况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投资统计基础建设推进力度,按标准组织对投资项目“一项目一档案”检查验收,做好新开工项目入库材料、项目单位统计人员培训记录归档工作。市统计局将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各县(市、区)投资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各地“一项目一档案”建设情况、县级负责审批的新开工项目入库规范化情况、项目单位投资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等三个方面。抽查结果纳入投资统计专业考核,作为评估各地投资数据质量的依据。对新开工项目入库审批不规范的县(市、区),市统计局将收回县级审批权限,并实行通报批评。对“一项目一档案”建设较好的县(市、区),市统计局将适当减少重点检查和指定检查频率。 五、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服务工作 创新统计服务方式,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投资统计信息精准服务。要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导向和投资补短板要求,深入调研,加强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结构升级等方面投资统计预警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月度投资数据,以考绩通报方式督促各地抓好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发改、经信、招商、交通、水利、旅游、农业、科技、环保、台办等部门沟通合作,做好投资统计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开展“浙商回归”生产建设类投资项目统计工作,跟踪监测集中开工重大建设项目入库及投资建设进展情况,向职能部门提供投资统计优质服务。
附件1:投资项目新增入库补充说明表 附件2:属地新项目入库确认表 附件3:“一项目一档案”规范格式 附件4:“一项目一档案”建档标准
温州市统计局 2017年3月16日
附件3:“一项目一档案”规范格式 温州市投资统计“一项目一档案” 项目名称:_ ___ _____ 项目代码:_ __ ______ 项目单位:__ _ ______ 施工单位:__ __ _____ 监理单位:__ ___ ____ 统计责任人(手机号码):_ ___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温州市统计局 制 投资统计须知 各有关项目单位: 数据质量是投资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投资统计“一项目一档案”是统计指标最详尽的记录表,是填报统计报表的原始依据,是确保“数出有据”的根本保证,是统计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项目单位的法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等行为之一,……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有……未按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账的……等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照管理权限对台账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请各项目业主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投资统计台账。国有及国有控股项目业主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严格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规范化要求建立投资统计台账,有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或5个以上项目的单位要配备专职投资统计人员,人员力量不足的项目鼓励向社会购买统计服务。
注意事项 一、投资统计对象(范围) 温州市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投资统计范围不包括 (一)农户投资、跨省市投资项目及军工、国防项目; (二)省级各厅、局(总公司)属全省统一的单纯购置项目、纳入华东统一电网的浙江省500KV输变电工程、特高压项目以及移动通信项目; (三)单纯购置旧房屋、建筑物及旧设备; (四)单纯土地平整、单纯围海造田项目,即一级土地开发; (五)单纯装修、村容村貌整治项目; (六)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的项目; (七)购置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的投资; (八)临时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九)流动资产投资,无论是否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均不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十)打捆上报项目,即不得以一个批复为理由,打捆上报农林牧渔项目、电信项目、农村电网改造、新农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油田改造、设备购置等项目。 三、主要指标解释 (一)计划总投资指在建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需要的总投资。 (二)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指从开始建设到本期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 (三)本年完成投资指本年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四)建筑工程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是固定资产投资额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又称安装工作量。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价值。 (六)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报告期内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 (七)建设用地费指建设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四、主要审核条件 (一)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其他费用(扣除建设用地费和旧建筑物购置费)不超过计划总投资的10%。 (二)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2015年以后开工的投资项目超概比例不得高于20%。 (三)建筑安装工程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单月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计划总投资的20%。 (四)建设用地费2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费必须按五期分摊。 (五)厂房(学校、办公楼、医院、住宅)项目或项目名称含“楼、房”等字的项目,有建筑工程投资应有施工房屋面积。 (六)名称中带“综合整治”、“综合治理”、“农户”、“旧厂房”、“旧设备”、“装修”、“修理”等内容的项目,可能不符合投资统计制度。 (六)建设性质与上期必须一致。 (七)行业代码与上期一致 (八)所有指标本期累计数必须大于或等于上期累计数。 资料要求
建安工程分台账(国有及5000万元以上项目) 单位:万元
注:建安工程结构指标由平行分包项目选填。
设备工器具购置分台账(国有及5000万元以上项目) 单位:万元
其他费用分台账(国有及5000万元以上项目) 单位:万元
附件4:“一项目一档案”建档标准 投资统计“一项目一档案”建档标准 为更客观开展项目“一项目一档案”建设情况验收,特制定本评分标准。 一、评分对象 所有在库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 二、评分标准 投资统计“一项目一档案”建设评分主要分责任到人、培训到位、入库准时、数出有据、台账规范等五大类32项指标,具体为: (一)责台账人。主要评价是否设置专职统计人员(或明确统计人员)。包括“一项目一档案”是否注明统计责任人,统计责任人是否统计业主单位正式员工或统计服务机构正式人员。 (二)培训到位。主要评价项目统计责任人是否参加投资统计业务培训。包括统计责任人是否完成投资统计培训全部课程,是否通过业务培训考试。 (三)入库准时。主要评价项目入库时间是否在入库资料完整、项目主体工程永久性开工之后入库。 (四)数出有据。主要评价台账数据的准确性。包括台账数据是否与报表一致、台账数据是否与现场一致。 (五)台账规范。主要评价投资统计台账建设是否规范。包括内容是否完整、资料是否相符、凭证是否有效;台账是否按基础材料、建安资料、设备购置材料、其他费用及财务报表等细化归档。 各指标具体赋分及计分办法详见附件,该办法今后视情况修订。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按零分验收,并根据统计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组织实施 县级统计部门要积极推进“一项目一档案”建设工作,做好日常业务指导,投资项目建档率要达到100%;要按照评分标准(60分以上合格),组织对200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建档工作开展检查验收,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80%以上,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国有及国有控股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市统计局分批组织对各地计划总投资2000万以上项目“一项目一档案”建设情况开展抽查验收。抽查结果纳入投资统计专业考核,作为评估各地投资数据质量的依据。抽查得分较好的县(市、区),可适当减少重点检查和指定检查频率。
投资统计“一项目一档案”建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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