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对11个市和省直属有关单位经济工作责任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浙委办传〔2017〕23号),该办法确定了对11个设区市经济工作责任进行督查考核。为动态监测我市经济工作责任督查考核情况,我局对8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测算,分析我市在全省考绩考核中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供领导决策参考。
11月13日,市长张耕对市统计局上报的《1-9月份温州8项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监测分析》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分管市长高度关注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发现工作短板。